
圖為庭審現(xiàn)場,。 盛顯越攝
“就加了點罌粟殼,,我真的不知道會對人有這么大危害,,因為我的無知,自己也付出了巨大的代價,,我認罪,!”近日,由江蘇省蘇州市相城區(qū)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法院開庭審理,,犯罪嫌疑人謝某當庭認罪,,并對自己的行為后悔不已。
2018年10月29日,,蘇州市相城區(qū)公安民警在例行檢查中發(fā)現(xiàn)李某,、徐某精神萎靡,有吸毒的嫌疑,,遂將二人傳喚至派出所進行了尿檢,。果然,兩人尿檢結果均呈嗎啡陽性,,疑似含有毒品代謝物,。民警立即對二人展開詢問,但二人均矢口否認曾吸過毒。
事情變得蹊蹺起來,。究竟是兩人在撒謊,?還是另有隱情?
民警將二人的尿液送去鑒定中心作進一步檢測,,檢測結果顯示尿液含有嗎啡但未檢出單乙酰嗎啡,。這意味著兩人可能沒有吸毒,但食用了含有嗎啡成分的食品或藥品,。于是,,民警再次詢問兩人在尿檢之前是否吃過同樣的食物。兩人回憶起都吃過一家三輪攤販售賣的魷魚包餅,。難不成是魷魚包餅惹的禍,?
按照李、徐二人的描述,,當天民警便找到了賣魷魚包餅的男子謝某,。經(jīng)詢問,謝某承認在包餅漿料中添加了罌粟殼粉,,剩余的罌粟殼粉存放在家中,。民警當場對其電瓶三輪車上的醬料進行檢測,結果呈嗎啡陽性,,并在其住處查獲疑似罌粟殼粉末一袋,。
當日,民警對謝某涉嫌生產(chǎn),、銷售有毒,、有害食品立案偵查。蘇州市相城區(qū)檢察院民行部門了解該案后,,依托該院公益訴訟一體化辦案機制,,第一時間介入。檢察官就案件定性,、取證方向,、社會危害性等方面向公安機關提出具體建議。
今年1月4日,,案件被移送相城區(qū)檢察院審查起訴,。檢察官核實了嫌疑人供述及其支付寶、微信收款記錄,。在全面審查案件證據(jù)的基礎上,,該院認為嫌疑人謝某已涉嫌生產(chǎn)、銷售有毒,、有害食品罪,,并侵害了不特定消費者食品安全。
4月10日,相城區(qū)檢察院對謝某生產(chǎn),、銷售有毒,、有害食品案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,,以謝某涉嫌生產(chǎn),、銷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,,訴請判令謝某在蘇州市級媒體上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,,并支付銷售價款十倍數(shù)額的賠償金。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,。
在該案審查起訴期間,,為進一步規(guī)范食品添加劑的使用,今年3月,,相城區(qū)檢察院建議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對轄區(qū)內(nèi)多家早餐攤點和餐飲經(jīng)營戶開展了非法添加罌粟殼突擊整治行動,,分別對8家早餐攤點及8家火鍋店使用的食品原料及自制食品進行了罌粟殼快速檢測。
另據(jù)了解,,2018年以來,,相城區(qū)檢察院認真貫徹最高檢“保障千家萬戶舌尖上的安全”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(jiān)督活動工作要求,積極摸排線索,,與該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管,、公安等部門都建立了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公益訴訟協(xié)作機制。截至目前,,該院共辦理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6件,,其中4件已獲法院判決支持,2件正在審理中,。(記者盧志堅 通訊員王金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