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特別行政區(qū)政府今日(9月24日)刊憲:特區(qū)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行使《社團條例》第8(2)條賦予保安局局長的權力,,現作出命令禁止“香港民族黨”在香港運作或繼續(xù)運作,。命令經在憲報刊登,即行生效,。這也是香港回歸后首次引用該條文,。
早在7月17日,香港特區(qū)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召開媒體會時表示:“任何破壞國家主權,、領土完整,分裂國家行為都是‘紅線’,,不能觸碰,。特區(qū)政府在‘港獨’立場上都是清晰及明確的,特區(qū)政府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,,任何破壞國家安全行為都不符合國家利益,,不符合香港利益,更加會為香港社會帶來動蕩,,這些動蕩會破壞公共安全,、社會安寧及秩序。在香港,,市民享有結社自由,,但這項自由并非完全不受限制,,這個限制可由法律規(guī)定,為國家安全,、公共安寧,,有關規(guī)定都在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清楚訂明�,!�
據了解,,特區(qū)政府最終決定禁止其運作,“香港民族黨”將被視為非法社團,,繼續(xù)運作的人員則要承擔刑事責任,。“香港民族黨”成立于2016年3月,,主張建立“獨立自由的香港共和國”,。該黨召集人陳浩天曾前往臺灣與“臺獨”、“疆獨”,、“藏獨”組織分子舉行會議,。
(央視記者 張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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