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聯(lián)合發(fā)布關于辦理洗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,,將通過“虛擬資產”交易明確列為洗錢方式之一,。
洗錢犯罪與毒品犯罪、金融犯罪,、腐敗犯罪等上游犯罪有著緊密聯(lián)系,,嚴重破壞金融管理秩序。近年來,,我國不斷健全反洗錢法律制度體系,,加大對洗錢犯罪活動打擊力度。最高法數據顯示,,3年來,,全國法院一審審結洗錢罪刑事案件共計2406件2978人,打擊洗錢犯罪取得階段性成效,。
當前,,虛擬資產等新技術、新業(yè)態(tài)不斷更新迭代,,呈現出與電信網絡詐騙,、網絡賭博、地下錢莊等傳統(tǒng)上游犯罪疊加的狀態(tài),。為了掩飾,、隱瞞洗錢行為,不法分子不斷翻新手段,,將洗錢活動掩藏在網絡交易中,。其中,,虛擬幣、游戲幣,、“跑分平臺”,、直播打賞等成為新型洗錢載體和方式,具有網絡化,、鏈條化等特征,,隱蔽性、迷惑性強,。
洗錢洗不掉痕跡,,更洗不掉犯罪事實。根據最新司法解釋,,通過“虛擬資產”交易,、金融資產兌換方式,轉移,、轉換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,,可以認定為刑法規(guī)定的“以其他方法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”,。這表示,,法院將依法從重從嚴懲處洗錢犯罪,加大對利用虛擬幣,、游戲幣等洗錢犯罪的打擊力度,。
法網嚴密之后,必須嚴格執(zhí)行,。依法懲治洗錢犯罪活動,,還需各方加強協(xié)作配合,形成打擊合力,。公檢法及金融監(jiān)管等部門要加強協(xié)同配合,,不斷健全完善執(zhí)法司法協(xié)作機制。廣大公眾應提高警惕,,認清新型洗錢犯罪本質,,切莫因蠅頭小利而誤入洗錢陷阱。 (作者:李萬祥 來源:經濟日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