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,日本東京警視廳特別搜查隊逮捕了3名臺灣籍男子,,3人涉嫌在東京都新宿區(qū)銀行網(wǎng)點的ATM機使用含有中國銀行客戶信息的假銀聯(lián)卡,非法提取現(xiàn)金32億日元,,約合2億元人民幣,。臺灣電信詐騙嫌犯又上了境外新聞。
這絕非孤例,。臺灣電信詐騙犯近幾年在東南亞,、中東、非洲,、歐洲等國家陸續(xù)落網(wǎng),,大有“騙子走天涯”之勢。現(xiàn)在,,臺灣電信詐騙犯又現(xiàn)卷土回臺的跡象,。注意!騙子出沒,,海峽兩岸良善之人都要警惕,。
鎖定大陸
今年3月,臺灣警方在臺南一座高級住宅破獲一個詐騙培訓班,,內設電信機房,,學員邊學邊實習,專門針對大陸實行詐騙,,已得手45萬元人民幣,。舉辦培訓班的是36歲的“趙老師”,他交代,,他圖謀詐騙大陸群眾已久,,2015年專程到日本“拜師學藝”,2016年回到臺灣招募親朋好友傳授詐術,,組成詐騙集團,。今年年初,他租住高檔住宅開始實施詐騙,,從2月到3月僅1個月就詐騙大陸群眾近百人,。
這個詐騙集團的詐術是,先撥通網(wǎng)絡錄音電話,,聲稱“郵件尚未領取,,查詢請回撥”,待有人回撥,,就開始實行詐騙,。第一步是假冒郵政局人員說對方的個人資料外泄遭辦信用卡;第二步是假裝轉接給“天津公安局工作人員”制作報案筆錄,詢問賬戶余額,、是否使用支付寶,;第三步是假裝轉接“金融監(jiān)管局”,謊稱需要轉移賬戶資金接受調查,,讓受騙者轉賬或以支付寶付款,。
臺灣詐騙犯橫行多年,2006年是臺灣詐騙犯罪的高峰期,。當詐術屢屢被揭穿之后,詐騙犯開始外移,,將目標鎖定經(jīng)濟迅速起飛,、金融消費激增的大陸地區(qū),甚至為了躲避大陸地區(qū)的打擊,,將詐騙窩點設在東南亞,、中東、非洲等國家,。當?shù)鼐絽f(xié)助中國警方破獲詐騙案件的新聞也屢屢成為當?shù)匦侣�,,臺灣騙子境外有名,臺灣也落了個“詐騙之島”的綽號,。
法律輕縱
臺灣騙子為何生生不息,?在大陸,詐騙罪情節(jié)惡劣,、后果嚴重的最高可判無期徒刑,,而臺灣沒有詐騙罪,只有“刑法”中的“欺詐”法條適用,,最高刑期才5年,,且不適用于境外犯罪。也就是說只要在境外詐騙,,回到臺灣就沒事了,,沒有任何法條管得著。這也就是為何大陸警方辛辛苦苦跨境辦案,,抓住臺灣籍嫌犯后,,被臺灣當局軟磨硬泡要回去,卻宣判無罪放回家,,或只是罰點款了事的法律背景,。
臺灣流行過的騙術包括算命、宗教,、養(yǎng)殖,、收藏等。現(xiàn)在當?shù)赖氖蔷W(wǎng)絡、電信詐騙,,最常見的是假冒銀行網(wǎng)站,、購物平臺、謊稱“付款操作有誤”等,,如果您接到“賣家”電話,,說發(fā)現(xiàn)您付款錯誤,請您到ATM機上改正等,,此時一定要小心,,如果按照對方的提示操作,很可能落入騙局,。
臺灣法律輕縱詐騙犯,,連臺灣人自己都看不過去。臺灣曾有高官直言,,大陸一出手打擊,,臺灣的詐騙案就下降;臺灣警界“大姐大”,、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葉毓蘭今年2月在臺灣媒體發(fā)表一篇文章《臺灣人不臉紅嗎,?》,文章指出:冰凍三尺,,非一日之寒,。臺灣的詐騙如此泛濫,與司法有關,。臺灣的詐騙犯九成以上被判刑1年以下刑期,,大部分17至25歲的“車手(為詐騙集團取錢的人)”更被判緩刑,多數(shù)可易科罰金或緩刑,,根本無需坐牢承擔違法結果,,結果是繼續(xù)犯案,甚至是全球跑透透進行跨國詐騙,,使臺灣人頻頻出現(xiàn)在國際媒體上,。去年臺灣當局將在肯尼亞犯案的臺灣籍詐騙犯“搶救”回臺灣,卻上演了在機場就地解散的鬧劇,,臺灣知名電視節(jié)目主持人李艷秋在朋友圈發(fā)詩嘲諷:貪污“總統(tǒng)”要特赦,,詐騙集團都無罪,殺害兒童不會死,,真是好棒棒,!
政治荒謬
大陸群眾被詐騙,大陸警方接警破案,,幾年來破獲多起境內外電信詐騙大案,。但涉及到臺灣籍嫌犯,,幾乎每次都要受到臺灣政治力量干擾,致使罪犯逃脫法網(wǎng),。臺灣籍嫌犯及其家屬明白,,只要能回臺灣就無事一身輕,因此屢屢打出“被欺負”,、“不能被臺灣保護”的悲情牌,。臺灣某些政治勢力也據(jù)此挑動“反中”情緒,累積政治資本,,開記者會,、向司法部門施壓、利用媒體造勢,,把每次的兩岸共同打擊電信詐騙扭曲為“搶救同胞”的鬧劇,。2011年,大陸聯(lián)手菲律賓共同辦案,,抓獲跨國詐騙集團,將其中14名臺灣籍嫌犯一起帶回大陸受審,。結果臺灣掀起“抗議”風潮,,大陸邀請臺灣檢察官到大陸一起辦案也不能平息紛擾,最后將嫌犯和證據(jù)資料一起轉交臺灣司法部門起訴,。當嫌犯被帶到機場知道將返回臺灣時,,當著兩岸司法官員和記者采訪的鏡頭竟歡呼起來,因為他們知道自己沒事了,。果真,,這些人回到臺灣后被判罰款或無罪,無一人坐牢,。
這樣的劇情不斷重復上演,,只要大陸警方抓住臺灣籍詐騙嫌犯,臺灣就會演一回“搶人”大戲,,完全無視法,、理、情,。兩岸有《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(xié)議》,,如果臺灣籍嫌犯在大陸落網(wǎng)或受審,臺灣可派司法人員到大陸協(xié)助處理相關事宜,,包括安排嫌犯家屬探視等,。但每次的法律問題都被臺灣的不良政客扭曲成“欺負臺灣人”。去年年底,,臺灣籍詐騙嫌犯在肯尼亞落網(wǎng),,居然有“名嘴”在電視臺鼓噪馬英九應該派戰(zhàn)斗機去“救人”,被大陸網(wǎng)友譏為“全球搶人才,臺灣搶人渣”,。
騙子還在騙,!如果法律有盲點,政治太荒謬,,臺灣“最美的風景是人”真會變成“最美的風景是騙人”,,長此以往,最受傷的還是臺灣,!記者 陳曉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