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標題:緊握范丞丞,、火箭少女成員經紀約
樂華堅守“兩團并行”助力上市,?
由現象級綜藝《創(chuàng)造101》選拔而出的女團“火箭少女101”,在成團不足兩個月的時間點上,,已多次爆出核心成員出走的消息,。
8月9日,該團成員孟美岐,、吳宣儀,、張紫寧三人所屬的原生經紀公司樂華娛樂(以下統(tǒng)稱“樂華”)及麥銳娛樂聯合發(fā)布聲明稱,已于8月7日致函“火箭少女101”經紀公司周天娛樂,,將提前終止合作,。
此后,周天娛樂背后所屬的騰訊平臺予以回應稱,,樂華及麥銳娛樂的解約主張不符合法律規(guī)定,,亦不顧雙方簽署的合作合同,要求兩家公司繼續(xù)履行合作合同,。
具體來看,,此次矛盾的核心,就在于涉事各方是否接受“兩團并行”的做法,。
據了解,,樂華旗下藝人孟美岐、吳宣儀,,此前為女子組合“宇宙少女”的成員,,在6月份通過《創(chuàng)造101》節(jié)目入選“火箭少女101”出道后,同時擁有了兩個組合成員的身份,。
在此背景下,,一方面,按照騰訊的說法,,周天娛樂擁有在女團“火箭少女101”成團后兩年內獨家,、全權的演藝代理權。另一方面,,樂華聲稱,,自合作之初,“兩團并行”就是共識,,孟,、吳二人兼顧“宇宙少女”的行程是合理訴求。
目前來看,,雙方各執(zhí)一詞,,一時間難有定論。而事實上,,早在年初的另一檔偶像類選秀節(jié)目《偶像練習生》結束后,,樂華與節(jié)目出品方愛奇藝,,也曾就旗下藝人的歸屬問題產生爭執(zhí)。
具體來看,,即樂華練習生范丞丞、朱正廷,、黃明昊三人通過該節(jié)目出道,,入選9人男子組合“NINE PERCENT”,但樂華方面表態(tài)稱三人將同時兼顧公司內部的新人男子組合“樂華七子NEXT”的活動行程,。彼時,,愛奇藝方面默認了此番“兩團并行”的做法。
而眼下,,針對此次退團事宜,,騰訊方面顯然沒有要妥協(xié)的打算。事實上,,樂華此舉,,已經引發(fā)了粉絲對其參與該類節(jié)目初衷的質疑,有粉絲向記者吐槽稱,,“樂華靠節(jié)目流量捧紅自家藝人后,,就翻臉不認人”。
對于樂華為何如此看重“兩團并行”,,有業(yè)內人士向記者表示,,目前,其正處于IPO的關鍵節(jié)點上,,將已經成名且備受關注的藝人“拱手讓人”,,得不償失。
事實上,,在今年3月底,,樂華發(fā)布公告稱,公司股票自3月22日起在全國中小企業(yè)股份轉讓系統(tǒng)終止掛牌,。記者從證監(jiān)會官網了解到,,自今年2月份,樂華已與招商證券簽署上市輔導協(xié)議,。這也就意味著,,若進展順利,年內樂華就將向證監(jiān)會提交IPO申報材料,。
但值得注意的是,,有不愿具名的分析人士向記者表示,雖然頂著“藝人經紀第一股”的稱號,,樂華近年來在資本市場的業(yè)績表現卻并不盡如人意,。
根據其2017年半年報顯示,,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(yè)收入7968萬元,同比下降71.18%,;實現凈利潤1873萬元,,同比下降66.55%。
具體到藝人經紀業(yè)務板塊,,根據其2016年年報數據顯示,,2016年公司藝人經紀業(yè)務收入為1.7億元,占總營收的36.01%,。相比之下,,這一數據在2015年為1.69億元,占總營收的80.78%,。
以此來看,,藝人經紀業(yè)務對樂華的重要性不言而喻,也因此,,在上述業(yè)內人士看來,,無論是范丞丞、孟美岐還是吳宣儀,,對于眼下正值IPO關鍵期的樂華來說,,都是不能放手的“吸金利器”。
據了解,,此前曾有消息稱,,“火箭少女101”組合的每位成員,其所屬經紀公司與騰訊的酬勞分配比例為3:7,。這也就意味著,,若旗下藝人在接下來的2年時間內完全歸屬于騰訊,則樂華只能從中獲得小部分利益,。
上述業(yè)內人士指出,,在此模式下,“賺大頭”的是平臺方,,樂華等原生經紀公司眼睜睜的看著自家藝人為別人賺錢,,必然心有不甘。相較于兩年后的不確定性,,緊握住眼下的熱度和商業(yè)價值才是硬道理,。